終極美味,黑芝麻冰淇淋!

最近正在讀一本相當有趣的書,關於文字與食物。

我們吃豬肉吃的是pork,而不是吃豬 pig;  吃牛肉 吃的是 beef,而不是牛 cow。我想另外創造出肉的名稱是因為比起吃動物,吃  “pork” 和 “beef” 可以讓吃的人覺得比較沒有負擔,因為跟動物的名字不一樣。再者,比起英語、德語,羅曼語系下的法語和義大利語似乎更能帶出美食的浪漫氣息。你會想吃米飯(英文:rice)還是義大利飯 (義大利文:risotto )?番茄麵包(英文:tomato toast)還是西班牙語的番茄麵包(pan con tomate)呢?哇,就算看不懂菜單也覺得義大利文和西班牙語看起來比較好吃,那慵懶的字母好聽到不行(想像,哈!)

是不是沒有想到文字也可以左右食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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